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神达阳光商城平台商家,商家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选择经营类目以通过神达阳光商城平台向采购单位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第二条 为促进平等、开放、透明的平台生态的搭建,根据《神达阳光商城服务协议》、《神达阳光商城供应商入驻协议》等服务/合作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神达阳光商城平台总则,是对神达阳光商城商家增加基本义务或规范商家行使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四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神达阳光商城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消费者和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平台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神达阳光商城商家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神达阳光商城有权依据相应规则酌情处理,但神达阳光商城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商家管理方案
第六条 所有商家实施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基础分100分,单月扣除100分即刻清退;
第七条 管理措施及基本定义为:
(一) 警告:指神达阳光商城平台运营方通过书面形式对商家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 违规公示:指在神达阳光商城商家的商家管理系统,商家论坛等位置对商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三) 商品下架:指将商家在售商品/服务转移至线上待售商品。
(四) 积分扣除:指扣除商家考核分数。
(五) 扣除保证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采购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六)店铺封禁:指严重违约行为下封禁店铺所有功能一个月,即暂停业务一个月。
(七)清退:指停用商家的店铺,下降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第八条 商家考评及处罚标
第八条 商家考评及处罚标准


第九条 商家管理及奖励标准

第三章:市场管理情形
第十条 商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神达阳光商城运营秩序等行为,商城官方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且商城官方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并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 商品及店铺及神达阳光商城运营方抽检发现问题的商品相关联的商品,神达阳光商城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对相关商家的店铺及商品采取商品下架、商品删除等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因商家行为引发司法诉讼的, 若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神达阳光商城将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 取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及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或被神达阳光商城通知需要增 加保证金时,且经商城官方催缴后商家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商城运营方有权视违约 情况采取管理措施,直至商家足额缴纳为止。
第四章 终止合作
第十四条 店铺服务期届满,商家不续签或未到店铺服务结束日期, 商家提前关店的,视为商家主动终止合作。商家主动终止合作,保证金按考核约定进行退还。
第十五条 若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神达阳光商城有权进行清退:
(一) 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神达阳光商城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二) 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神达阳光商城注册 LOGO 、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给采购方造成误导、侵犯神达阳光商城知识产权等给神达阳光商城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 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神达阳光商城的言论,给商城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 商家违反《神达阳光商城平台招商标准》的行为。
(五) 商家经营的品牌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六) 商家店铺以及关联店铺在神达阳光商城平台、神达阳光商城旗下其他平台、自身官网或互联网销售渠道等 存在造假行为的。
(七) 违反《神达阳光商城平台商家管理规则》,严重违规扣分达 100 分的。
(八) 以上情形,神达阳光商城除有权清退商家、终止与其合作外,另可向商家追究其法律责任。神达阳光商城将按照合同约定及规则办理店铺关闭手续,并按约定情形办理保证金的退还。
第十六条 店铺服务期届满,商家不进行下一年度续签或未到店铺服务结束日期, 商家提前关店的,视为商家主动终止合作。商家主动终止合作,保证金按约定进行退还。详细规则请参照《神达阳光商城平台终止合作规则》。
第五章 市场管理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一) 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神达阳光商城平台将根据事实证据按《神达阳光商城商城商家管理规则》等规则的相关内容对商家进行违规行为管理,且有权在商家管理系统或商家论坛等位置公示。
(二) 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自然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三) 神达阳光商城通过其他商家、采购人等的投诉或神达阳光商城排查等方式发现商家的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违规申诉
(一) 商家自行做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该承诺或说明将不作为神达阳光商城处理违规申诉的依据。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神达阳光商城不终止或撤销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二) 针对违规扣分,商家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七日内(神达阳光商城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神达阳光商城商城供应商管理负责人提交违规申诉申请,商家提交申诉资料后将由神达阳光商城平台客服中心及质控部门核实处理。
(三)保证金是商家以“一店铺一保证金 ”原则向神达阳光商城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商家发生侵权、违约、违规行为时,神达阳光商城可以依照与商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神达阳光商城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给予相关方的赔偿。
1. 保证金的调整、补足、退还、扣除、赔偿等依据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神达阳光商城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2.跨类目保证金:保证金按不同类目所属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 保证金与原有保证金不一致,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
3.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5 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神达阳光商城可向商家发出补缴通知。如商家逾期未能补足保证金,则神达阳光商城平台有权对其店铺进行监管或终止服务。
本管理规则自2024年11月1日生效,后续将根据商城运维情况进行升级。
营业执照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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